红烧藤子IP属地:山东·滨州 发布于11分钟前
真投資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(📯)者接到(dao)报料指出(💀)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(🔑)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(shou)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(🚺)费(🏮)”,一(yi)名报(💧)料者称。 南都记(ji)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(🚠)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(🌔)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(ji)协的会员,其(qi)音乐作品版(ban)权理应由音集协(xie)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(⚓)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(gong)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(zhou)亚平个人公司所有(🎥),而无(wu)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(🍷)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(🙃)可以(⛔)看(🕑)出周亚(ya)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(dou)记者留意到,年月(🤮)日中(zhong)国(guo)裁判文书网公布的(de)一份民(🐢)事判决书显示,鸟(🗝)人公司要求一家会(🐳)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(📙)》等首音(yin)乐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(xie)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(😘)矛盾在这(🔽)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(⛓)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(🎷)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(gao)应(ying)为中国音像著(zhe)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(ge)天天唱(🧟)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(chuang)作者,是(shi)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(zhe)作权无证据证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