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 WAY HOME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(🏃)平(🙈)(ping)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(gong)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(⛱)理,“周亚平左手(🥦)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(qu)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(nan)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(cai)判文书(shu)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(😳)娱乐(🎃)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(song)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(ren)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(yuan)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(na)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(🍕)(gui)周亚平(ping)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(🔓)量(🦒)诉讼最终以和(📓)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(⏯)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(kan)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(si)谋(🐠)取私(🤷)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(🖍)意到,年月日中(zhong)国裁判文(wen)书网(👼)公布(🏤)的(⤴)一份民事判(⬜)决(🥟)书(shu)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(💑)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(fei)用。 关(guan)于究(jiu)竟应由音集(ji)协还(hai)是鸟人(👷)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(gui)定,本(👹)案原告应为中(zhong)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(guan)理(💕)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(🐲)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(qi)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